伟德bv1946官网本(專)科學生考試紀律規範
校教字【2016】83号
為規範本(專)科學生考試管理,維護學校考試的公平、公正,弘揚我校優良的學風和考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教學管理要點》、《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考試紀律規範。
第一條凡本校在籍的本(專)科學生必須參加所修課程的考試或考查,并得到相應的成績評定,成績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的學分。
第二條學生參加考試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公平競争的原則,遵守考試紀律,維護考試公正。
第三條 學生必須憑身份證、學生證等有效證件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入座,并将身份證、學生證放在座位指定位置以待查驗。身份證與學生證缺一不可,凡遺失證件者須由學生所在學院開具書面證明。書面證明上應張貼該生近照,注明教學号等信息并加蓋公章,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第四條學生提前二十分鐘進入考場,遲到二十分鐘者不準參加考試,無正當理由未參加考試者,按擅自缺考論。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後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第五條 學生參加閉卷考試,隻能帶相關證件和必要的文具。如果已經攜帶筆袋(文具盒)、書、教材、筆記、紙張和無線通訊工具、電子記事本等物品進入考場,必須放在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手機關機。
第六條學生參加開卷考試,不得攜帶規定以外的材料,不得交談、傳遞書、筆記等與考試内容有關的資料。
第七條 學生參加考試隻能攜帶計時功能的指針類手表,不得将手機等通訊工具和掌上電腦、電子辭典等電子設備作為計時工具使用。确實因為疏忽帶入的必須在考試之前關閉電源并交給監考教師。
第八條 考題公布後,不得向監考人員提出涉及試題内容的問題。如有考試題簽分發錯誤或字迹模糊等問題,可舉手等監考人員走近後,小聲詢問,同學之間不準互相詢問。
第九條學生必須遵守考場秩序,保持安靜,認真答題,不做任何與考試無關的事情。考試開始後,不允許去衛生間。
第十條 學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有違紀或舞弊行為者,監考人員應在試卷上注明“違紀”字樣,并記入考場記錄單中,該門課程考試成績按“0”分計載;同時,學校将根據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十一條 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主考指令,按規定的時間答題。考試結束學生立即停止答卷,并按要求上交試題、試卷等材料,不得将試卷、答題紙及草稿紙帶離考場。按照監考人員指令離開考場,不準以任何理由拖延時間,不準講話、議論。提前交卷者,應立即退出考場,不準在場内逗留、談論。
第十二條考試過程中學生應配合監考人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的監督、檢查,一經發現違紀、作弊行為,将嚴格按照《伟德bv1946官网學生違紀處分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其他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第十四條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伟德bv1946官网教務處于2016年8月21日發布)